「日行萬步」步行挑戰條款及細則

條款及細則

  1. 「日行萬步」步行挑戰(下稱「步行挑戰」)由醫務衞生局(下稱「醫衞局」)和衞生署舉辦。本活動的所有參加人士(下稱「參加者」或「閣下」)及參加機構,包括企業、公司、非政府組織或其他僱傭員工的單位(下稱「參與機構」或「閣下」),參與此步行挑戰即被視為明白並同意遵守以下的條款及細則,以及步行挑戰活動網頁上所公佈的所有條款、規則、指示、和常見問題解答(統稱為「條款及細則」)。除了步行挑戰的條款及細則外,閣下參與此活動即被視為明白並同意遵守使用e+生活流動應用程式的所有條款及細則,而相關條款及細則可在e+生活流動應用程式內及e+生活流動應用程式網頁上查閱。
  2. 步行挑戰只供 18 歲或以上的香港居民及已成功登記醫健通的人士參加。參與機構亦須為香港註冊的機構。醫衞局及衞生署保留核對參加者/參與機構參加資格的權利,並有權在必要及適當的情況下取消任何參加者/參與機構的參加資格及或拒絕讓任何參加者/參與機構參與,而無須作出任何解釋。每位參加者及每間參與機構只可報名一次。
  3. 每位參加者須自行確保他/她的健康狀況為良好並適合參與步行挑戰。如果閣下在參與活動前或活動期間,對自己的健康狀況有任何疑問,請諮詢閣下的醫生。參加步行挑戰即表示參加者明白及同意,醫衞局及衞生署不會對因參加本活動而直接或間接造成的死亡、傷害、損失或損害承擔責任。參加步行挑戰的風險需由閣下完全自行承擔。閣下在此知悉並確認,閣下可能因步行挑戰或因步行挑戰而作出任何有關的所有行動及/或決定,均是根據閣下的獨立判斷而行使,閣下須自行承擔所有參加步行挑戰的風險,醫衞局及衞生署並不會負上任何責任或賠償。閣下是自願參與步行挑戰,並且可以隨時終止參與。
  4. 步行挑戰日期由 2024 年 11 月 1 日 00:00 至 2024 年 11 月 30 日 23:59。
  5. 有興趣參加步行挑戰的人士須透過e+生活流動應用程式報名。
  6. 參加者須使用適用的第三方流動應用程式記錄步行挑戰期間的步數,並將紀錄同步連結至e+生活流動應用程式。參加者同意醫衞局和衞生署透過e+生活流動應用程式,在選定的第三方流動應用程式取得及提取相關的步數數據,並同意選定的流動應用程式與醫衞局和衞生署分享相關的步數數據;以及將e+生活流動應用程式與選定的第三方流動應用程式連接或同步更新。
  7. 醫衞局和衞生署對於有關第三方流動應用程式的使用概不負責或承擔任何責任,亦不代表或保證第三方流動應用程式,可正常運作。對於第三方流動應用程式的數據有任何錯誤、遺漏或誤差,或者通過第三方流動應用程式的數據產生任何數據或後果,或者有任何第三方流動應用程式提供的數據相關的阻礙、存取或安全問題,醫衞局和衞生署概不承擔任何責任。
  8. 對於配合e+生活流動應用程式使用的第三方流動應用程式是否持續提供步數數據,醫衞局和衞生署並無任何保證。如因任何緣故,醫衞局和衞生署無法不受阻礙地執行步行挑戰 (例如第三方流動應用程式可能不再允許e+生活流動應用程式存取步數數據),醫衞局和衞生署可行使暫停或終止有關步行挑戰的權利;同時,閣下在此同意免除醫衞局和衞生署與執行本計劃相關的任何責任。
  9. 有興趣參加的機構須向醫衞局及衞生署報名參加步行挑戰。機構成功報名參加後,員工可在e+生活流動應用程式報名時選擇所屬機構,參與員工的步數將計入所選擇的機構。首 20 間參與員工累計步數最多的機構名單將會在e+生活流動應用程式內顯示。
  10. 於步行挑戰期內達到平均每天步行 7,500 步及 10,000 步的參加者將可在e+生活流動應用程式內分別獲得電子參與證書及達標證書。
  11. 於步行挑戰期內所有參與員工累計步數最多的參與機構及達到日行萬步的參與員工比例最高的參與機構(機構需最少有五名參與員工)將可獲得機構奬項。
  12. 步行挑戰的奬項可能會不時更改,醫衞局及衞生署保留所有酌情權及決定權,恕不另行通知。所有奬項不可退換或兌換現金,亦不能更換及退款。
  13. 參與機構應提供準確的登記資料。如因提供給主辦單位的任何資料不準確或不完整,導致未能報名或主辦單位未能聯繫參與機構領取奬項,參與機構將視作放棄論。主辦單位將不承擔任何損失,也不會將奬項補發給參與機構,該參與機構的得獎資格將被取消。醫衞局及衞生署保留任何未獲領取的奬項之最終處理的權利。
  14. 參加者必須在 2024 年 12 月 4 日晚上 11 時 59 分或以前同步步行挑戰期間所有步數紀錄。一切有關步行挑戰之日期、時間和步數紀錄均以e+生活流動應用程式的電腦紀錄及資料為準。醫衞局及衞生署不會受理任何有關更改e+生活流動應用程式內步數紀錄的要求。
  15. 若醫衞局及衞生署對參加者提供之步數紀錄存疑,醫衞局及衞生署保留要求參加者提供額外證明的權利,並保留在必要和適當的情況下取消指定參加者/參與機構參加步行挑戰資格的權利,而不作任何解釋。被取消資格的參加者/參與機構將不會獲得任何電子證書或獎項。
  16. 醫衞局及衞生署如發現任何有關步行挑戰的欺詐、濫用或涉嫌違反規定的行為,將保留立即取消參加者/參與機構資格的權利,並保留採取法律行動的權利,恕不另行通知。
  17. 參加者/參與機構需自行負責互聯網上任何傳輸的安全性。參加者/參與機構需自行確認是否能夠成功登記報名並確保所使用的通訊裝置的型號及網絡性能能配合步行挑戰順利運作。醫衞局及衞生署不會就因系統更新/維修、通訊裝置型號、網絡、科技、黑客攻擊、未能成功/未能準時登記報名及/或任何其他無法控制的事情而引致步數傳輸失敗,導致未能獲得獎項或電子證書承擔任何法律責任。所有電子證書及虛擬貼圖在任何情況下都不會重新發放。
  18. 醫衞局及衞生署致力保護閣下的個人資料。請按此處了解步行挑戰的私隱政策。該政策將納入本條款及細則的一部分。
  19. 如對條款及細則及與步行挑戰有關的任何其他事宜有任何爭議,醫衞局及衞生署保留最終及具約束力的決定權。
  20. 醫衞局及衞生署可隨時自行決定推行、修訂、修改、暫停、取消或終止步行挑戰或其任何方面(包括但不限於活動形式、所提供的電子證書或奬項等),恕不另行通知。有關更改或取消步行挑戰的訊息將在e+生活流動應用程式內和步行挑戰活動網頁上公布。
  21. 倘若本條款及細則的中英文版本之間有任何差異或衝突,概以英文版本為準。醫衞局及衞生署保留修訂及詮釋本條款及細則的權利。
  22. 醫衞局及衞生署保留隨時自行決定修改任何條款及細則的權利,恕不另行通知。醫衞局及衞生署對步行挑戰相關的所有事宜及爭議,擁有最終決定權。
  23. 本條款及細則須受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管轄,並按香港法律闡釋。就本條款及細則及/或步行挑戰引起或與之相關的任何爭議,閣下同意不可撤銷地接受香港法院的專屬管轄權所管轄。
  24. 《合約(第三者權利)條例》並不適用於本條款及細則。
  25. 如有任何爭議,醫衞局及衞生署將保留最終及具約束力的決定權。

個人資料(私隱)政策

收集個人資料用途聲明

  1. 醫衞局及衞生署會致力確保你在是次「日行萬步」步行挑戰(下稱「步行挑戰」)提供的個人資料,均嚴格按照香港法例第 486 章《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的有關條文處理。

收集個人資料的目的

  1. 你於步行挑戰所提供的個人資料,會作以下用途:
    1. 步行挑戰報名;
    2. 使用e+生活流動應用程式及其他步行挑戰相關流動應用程式;
    3. 核對參加者的身份;
    4. 提供電子證書或奬項;
    5. 於步行挑戰相關網站及/或流動應用程式登載機構排名;
    6. 步行挑戰相關的推廣、銷售或廣告活動;
    7. 提供與步行挑戰有關的顧客服務或其他協助;
    8. 提供與健康相關的資料(例如健康教育、健康促進計劃的宣傳及健康調查等資料);
    9. 計算開支;及
    10. 編製統計數字,以進行研究、健康教育或教學用途。
  2. 個人資料的提供純屬自願性質。但如你未能提供充足的資料,醫衞局及衞生署保留立即取消你參加步行挑戰資格的權利。

披露及轉交個人資料

  1. 除了供醫衞局、衞生署及相關承辦商內部使用外,你所提供的個人資料亦可能於有需要時因上文第2段所列之目的供其他人員 / 機構查閱及向他們披露及轉交。除此以外,資料只可於你同意作出該種披露或作出該種披露是《個人資料(私隱)條例》所允許的情況下,才可披露。

查閱及更正個人資料

  1. 根據《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第 18 條及 22 條以及附表 1 第 6 項原則所述,你有權查閱及改正所提供的個人資料,包括有權取得有關資料的複本。醫衞局及衞生署因應查閱資料要求而提供資料時,可能需要徵收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