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款

条款及细则

  1. 「日行万步」步行挑战 (下称「本活动 」)由卫生署和职业安全健康局(下称「职安局」)举办。本活动的所有参加机构(包括企业、公司、非政府组织或其他雇佣员工的单位),下称「参与机构」或「阁下」。本活动的所有参加人士,下称「参加者」或「阁下」。阁下参与此活动即被视为明白并同意遵守以下的条款及细则,以及活动网站(www.10000stepsaday.hk/)上公布的所有条款、规则、指示、和常见问题解答 (FAQ) (统称为「条款及细则」)。
    • 每位参加者及每间参与机构只可报名一次。重复的报名将被取消。 参加名额不能转让。
    • 阁下在此知悉并确认,阁下可能因本活动或因本活动而作出任何有关的所有行动及/或决定均是根据阁下的独立判断而行使,风险自负。阁下是自愿参与本活动,并且可以随时终止活动。
  2. 本活动只供居住在香港的18岁或以上人士参加。参与机构亦须为香港注册的机构。卫生署及职安局保留核对参加者或参与机构的参加资格的权利,并有权在认为有必要及适当的情况下拒绝任何登记而无须作出任何解释。
  3. 卫生署和职安局在必要及适当情况下保留删除任何用户帐户的权利,而无需作出任何解释。
  4. 参加者可选择以免费形式参加,或缴交报名费港币 99 元予职安局以付费形式参加。参加选择一经作出,则不可撤销。支付给职安局的报名费(如适用)必须在登记时支付,且不可退还,以下情况除外:
    • 当主办单位需推迟/暂停/取消或终止本活动
    • 当主办单位需取消/拒绝个别参加者的登记。为免生疑问,个别参加者被取消参加资格不会被视为取消/拒绝登记
    • 参加者如在登记后经医生证明,身体情况不适合参加本活动
  5. 如欲参加「环境、社会及管治」附加计划的参与机构需参考职安局另外提供的相关报名表中列出的条款和条件。
  6. 本活动的目标是所有参加者在活动期间每天平均步行 10,000 步。然而,达到目标的 80% 的参加者将被视为达到了设定的目标。阁下应根据自己体能在活动期间每日完成目标8000步或以上。如果阁下在参与活动前或活动期间,对阁下的身体健康有任何疑问,请咨询阁下的家庭医生。 如感到任何不适,应立即停止运动并就医。
  7. 首100名步数最多的参加者、首20名步数最多的参与机构和首20名平均参与员工步数最多的参与机构将在我们指定的网站上公布。
  8. 参加本活动的风险完全由阁下自行承担。参加活动即表示阁下明白及同意,卫生署和职安局不会对因参加本活动而直接或间接造成的死亡、伤害、损失或损害承担责任。
  9. 卫生署、职安局或其关联机构均不对本活动及本活动中提供的任何奖励作出任何形式(无论是明示或暗示的)的陈述或保证。在最大限度的法律许可范围内,卫生署、职安局及其关联机构不承担任何性质的所有陈述、担保和/或保证(包括但不限于商用性、适用性、质量、可用性、与描述或样品的对应关系、非侵权、所有权、完整性、有用性、准确性,提供服务的可靠性、关怀和技能和/或服务时间)。
  10. 参加者应提供准确的注册资料。如因提供给主办单位的任何资料不准确或不完整,导致未能报名或主办单位未能联系参加者领取奖励,主办单位将不承担任何损失,也不会将奖励补发给参加者。
  11. 所有相片一经提交,即阁下授予卫生署和职安局不可撤回、不收费、可再授特许及永久的专用权,为任何与本活动相关的目的在任何时间、地点以任何方式、媒介,发布、展出、编辑、修改、复制或使用提交的作品,包括,但不限于在活动期间或/及后推广活动以及用于相关宣传目的。 阁下确认阁下是所提交照片的版权拥有人,或阁下已获得版权拥有者的授权提交上述照片,并授予我们上述许可; 阁下提交的照片并没有侵犯第三方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版权,并且不受产权负担影响。阁下在此放弃,并将促使相关方面放弃相片中的任何权利(例如被识别为作者的权利)。
  12. 活动日期由2022年11月1日00:00 (GMT +08) 至2022年11月30日23:59 (GMT +08) 。
  13. 参加者必须在2022年12月4日23:59 (GMT +08)前同步所有步行记录。
  14. 在结果被认为有问题时,卫生署和职安局保留要求参加者提供额外证明的权利,并在认为有必要和适当的情况下取消指定人士参加活动的资格,而不作任何解释。已支付的任何费用将不予退还,如被取消资格,参加者将不会获得任何奖励。
  15. 购物礼券、奖牌及奖励只会派发予于活动期间内完成目标步数及成功完成活动要求的参加者。
  16. 完成活动要求(至少目标 10,000 步的 80%,即上述的 8,000 步)的参加者需在主办单位指定的时间内在登记时选择的自取点领取购物礼券、奖牌及奖励。如果 阁下未在时限内领取奖励,或未遵守通知 阁下的任何其他指示或时限,或向我们提供不正确或欺诈性信息, 阁下将丧失获得奖励的权利。详情请留意活动期后的相关通知。
  17. 自取点列表可能会不时更改,具体取决于服务提供情况。主办方在必要情况下保留联络参加者更改所选自取点的权利。
  18. 所有购物礼券、奖牌及奖励不可退换或兑换现金,亦不能更换及退款。
  19. 卫生署和职安局如发现任何欺诈、滥用或涉嫌违反本活动的行为,卫生署和职安局保留立即取消参加者资格的权利,并保留采取法律行动的权利,恕不另行通知。
  20. 本活动的购物礼券、奖牌及奖励可能会不时更改,卫生署和职安局保留所有酌情权及决定,恕不另行通知。如因缺货,购物礼券、奖牌及奖励可能会以其他产品作替代。活动网站上提供的购物礼券、奖牌及奖励图片仅供参考,我们对购物礼券、奖牌及奖励没有作出任何保证。
  21. 购物礼券、奖牌及奖励一经领取后,若有遗失或损坏,将不予补发。
  22. 为参加本活动,参加者必须下载和使用第三方服务提供商Joint Concept Dynamic Limited [https://www.run2gather.com](“Run2gather”)的网站或应用程式并成为其会员,以上载阁下的步行记录、上载照片、查阅阁下的排名及就奖励领取联络。
  23. 阁下使用 Run2gather 的产品和服务,将受 Run2gather 的进一步条款与细则和免责声明 [https://www.run2gather.com/terms](如有)的约束。阁下同意自由选择是否参加本活动,并使用Run2gather所提供的产品/服务,阁下属自愿参加此活动及使用Run2gather的产品/服务,并须自行承担风险,亦可随时终止。卫生署和职安局不会就Run2gather的任何产品及/或服务、Run2gather的任何行动、疏忽及/或违规(如有)、阁下与他们的交易或其他任何不受卫生署和职安局控制的事情负责或承担责任。阁下须直接与Run2gather沟通处理及管理任何有关Run2gather的任何产品/服务的查询及/或争议。
  24. 互联网上的任何传输都不可能是完全安全的。参加者能否登记报名并完成本活动取决于所使用的通讯装置的型号及网络性能。卫生署和职安局不能确保本活动能完全顺利运作,亦不会就因系统更新/维修、通讯装置型号、网络、科技、黑客攻击、未能成功/未能准时登记报名及/或任何其他无法控制的事情而引致奖励遗失、延迟送货、未能收到或未领取的任何奖励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奖励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会重新发放。
  25. 我们致力保护您的个人资料。请按此处了解活动的私隐政策。该政策将纳入本条款及细则的一部分。
  26. 如对条款及细则及与本活动有关的任何其他事宜有任何争议,卫生署保留最终及具约束力的决定权。
  27. 卫生署和职安局可随时自行决定推行、修订、修改、暂停、取消或终止本活动或其任何方面(包括但不限于活动形式、所提供的奖励等),恕不另行通知。活动的任何更改或取消将在活动网站上公布。
  28. 倘若本条款及细则的中英文版本之间有任何差异或冲突,概以英文版本为准。卫生署和职安局保留修订及诠释本条款及细则的权利。
  29. 卫生署和职安局保留随时自行决定修改任何条款及细则的权利,恕不另行通知。卫生署和职安局对本活动相关的所有事宜及争议,拥有最终决定权。
  30. 本条款及细则须受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管辖,并按香港法律阐释。就本条款及细则及/或本活动引起或与之相关的任何争议,阁下同意不可撤销地接受香港法院的专属管辖权所管辖。
  31. 《合约(第三者权利)条例》并不适用于本条款及细则。
  32. 如有任何争议,卫生署和职安局将保留最终决定权。

个人资料

收集个人资料用途声明

1. 我们会致力确保你在是次「日行万步」步行挑战 (下称「本活动」)提供的个人资料,均严格按照香港法例第 486 章《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的有关条文处理。你提供的所有个人资料将会在本活动完成后的六个月内销毁 (除非你同意接收卫生署及职业安全健康局(职安局)向你提供的信息)。

收集个人资料的目的

2. 你于本活动所提供的个人资料,会作以下用途:

  1. 活动登记;
  2. 使用及/或浏览活动相关网站及/或手机应用程式;
  3. 核对参加者的身份;
  4. 奖励派发;
  5. 活动相关的推广、销售及/或广告活动;
  6. 于活动相关网站及/或手机应用程式登载个人和机构排名;
  7. 向你的代表机构提供你于活动其间的步数及相关资料;
  8. 提供与本活动有关的顾客服务或其他协助;
  9. 提供与健康相关的资料(例如健康教育、健康促进计划的宣传及健康调查等资料);
  10. 计算开支;及
  11. 编制统计数字,以进行研究或教学用途。

3. 个人资料的提供纯属自愿性质。但如你未能提供充足的资料,我们保留立即取消你参加本活动资格的权利。

个人资料可能转交的人士 / 机构类别

4. 除了供卫生署、职安局及相关承办商内部使用外,你所提供的个人资料亦可能于有需要时因上文第二段所列之目的供其他人员 / 机构查阅及向他们披露及转交。除此以外,资料只可于你同意作出该种披露或作出该种披露是《个人资料(私隐)条例》所允许的情况下,才向有关方面披露。

查阅及更正个人资料

5. 根据《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第 18 条及 22 条以及附表 1 第 6 项原则所述,你有权查阅及改正所提供的个人资料,包括有权取得有关资料的复本。卫生署因应查阅资料要求而提供资料时,可能要征收费用。

查询

6. 有关所提供个人资料(包括查阅及修正资料)的查询,请联络:

卫生署 卫生防护中心
非传染病处
地址: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 213 号胡忠大厦 18 楼1859室
电邮: [email protected]